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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6n1小说网 > 穿越小说 > 三国:夫人,我乃正经人家 > 第007章 我在汉末写刘备文
    队长甄昊见张遂神色古怪地看着自己,心脏悬在喉咙口,紧张道:“怎么,不认识吗?”

    这要是真不认识,他要埋了张遂!

    今天吊足了自己的胃口,结果竟然是个假书生!

    张遂道:“倒是认识,我只是好奇,竟然会有这等文字。”

    队长甄昊顿时松了口气,咧嘴笑出声道:“认得就好!认得就好!”

    指了指剩余竹简,队长甄昊道:“那你赶紧整理,念给我听!”

    说完,仿佛怕张遂不好好念似的,他直接掏出二十枚铜钱,递给张遂道:“这个,你拿着。”

    “不亏待你。”

    张遂也不客气。

    接过铜钱,张遂这才整理了一番这堆竹简。

    还真是刘备文!

    但是,可以看出,写这刘备文的人水平真不咋的。

    整篇刘备文大约五百字。

    写的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流民进入一个名门家里做下人。

    之后,名门里的小姐爱上了他。

    两人日日夜夜幽会,做尽了男女之事。

    但是,做男女之事时,除了“黑发杂糅”这等极其粗鄙的词,就没有其他形容。

    过程,全是那名门小姐的叫声。

    张遂整理完,叹了口气。

    他之前好奇的心彻底平淡了下来。

    队长甄昊见他这般神情,忙问道:“怎么了,有何问题?”

    “这篇文章,可是我花了一百个铜板才买到的!”

    张遂看向队长甄昊道:“队长,恕我直言,这写的什么玩意?粗制滥造。”

    张遂很想说,连小学生写的都比这好!

    队长甄昊听张遂这么一说,顿时来了兴致道:“那你会写吗?你要是能写,一篇文章——”

    队长甄昊一咬牙,从房间一木箱子里取出一卷绸缎,塞到张遂怀里道:“一丈绸缎,如何?”

    张遂当即拍板道:“好!”

    现在是兴平元年。

    根据史书记载和这具身体的记忆,现在用的铜钱是五铢钱。

    但是,这五铢钱,已经不是黄巾起义以前的五铢钱了。

    因为铜的产量不足,从董卓开始,朝廷就大肆发放“变了质”的五铢钱。

    这“变了质”体现最为明确的一点,就是质量削减了。

    也以为这个原因,铜钱的购买力越来越差。

    到了如今兴平元年,百姓之前流通的交易手段变成了各类布匹。

    比如麻布。

    比如绸缎。

    这些布匹,成了硬流通。

    有一丈绸缎,可以买好几只鸡鸭!

    买一箩筐的干饼!

    至少,短时间内,不用挨饿了!

    张遂笑着对队长甄昊道:“不过,得等有笔墨纸砚。今天方阿狗在筹集,队长在等等。”

    队长甄昊翻了个白眼。

    开什么玩笑!

    等方阿狗筹集这些,那这些东西就不是我的了!

    强行占据那东西,到时候这些人就会说我以权谋私了!

    队长甄昊又爬到床下,搜出了一个木盒子,里面堆叠着一叠厚厚的纸张,还有毛笔和砚台。

    不过,这些纸张并不是后世那些白纸。

    甚至连张遂小时候用的那种最廉价的草稿纸都不如。

    确切地说,是农村逢年过节烧的那种草纸!

    黄色的。

    而且很是粗糙。

    甚至能够看到纸张上面的原材料。

    而且,这些黄纸上还写着字。

    这些字没有几个。

    这些纸也是乱糟糟的。

    感觉像是有人在写字的时候,非常烦躁,写了几个字,觉得不合心意,将纸揉成一团,然后扔掉,被人捡起来,摊平了似的。

    毛笔也有些凄惨。

    那笔刷都掉了大半的毛。

    而且,笔刷上有干涸的墨汁。

    至于砚台,则是一小块。

    队长甄昊盘坐在张遂身前,恋恋不舍地把玩着砚台,神色无比怀念道:“之前,大公子在世的时候,我贴身保护。”

    “大公子生病,脾气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写字的时候,有时候剧烈咳嗽,他就会生了气,将这些东西扔掉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趁大公子离开后,悄悄捡起来,藏起来。”

    “大公子死后,我就被调到来管理部曲了。”

    张遂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难怪。

    在这个汉末,世家子弟和普通老百姓唯一有个公平的地方,那就是——很少善终,基本上都会病死。

    而且,世家子弟也会很早病死。

    比如,陈登、周瑜、鲁肃、郭嘉、戏志才、曹冲等等。

    因为,这个时代,医术太落后了。

    张遂直接站起身。

    他却没有用毛笔写。

    这具身体就是个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。

    张遂自己倒是会写字,只能写简体字。

    可问题是,他从小就没有学过毛笔。

    从学写字开始,是铅笔,之后是圆珠笔、水笔。

    一辈子也没碰过毛笔。

    因此,他不会写毛笔字。

    张遂去外面折了一棵树枝,让队长甄昊磨砚台,他则用树枝写了起来。

    读高中的时候,他看过不少刘备文。

    论刘备文,他最喜欢女人写的刘备文。

    高三的时候,他的同桌,一个文笔非常好的女生,平日里非常腼腆。

    但是,写起来的刘备文,那行有流水,各种细腻,让他一度将这些刘备文当成珍藏版收藏起来。

    她给张遂写过十篇刘备文。

    从电车之狼到青春疼痛文学里的刘备文,都有。

    他一直都保存了的。

    直到大学毕业之后,他参加工作,一次搬家,不小心遗失了。

    为此,他还遗憾了很久。

    他的文笔,自然是比不过那个女生的。

    但是,也比竹简上的这篇刘备文要好太多。

    张遂脑海里幻想着之前见过的夫人,洋洋洒洒地写了一千字。

    写完之后,张遂吹干墨迹。

    他的脸色有些发烫。

    曹。

    太猥琐了!

    自己简直就是个猥琐的屌丝!

    然而,当他抬起头,看到队长甄昊那一脸震撼的神情时,这种羞耻感又散尽了。

    队长甄昊啧啧称奇道:“张遂,行啊,你,简直了!”

    “短短时间内,竟然写出如此多的文字。”

    “就是家主在世时,也没有你这么厉害!”

    “家主可是当过县令的人!”

    张遂挠了挠脸,哈哈笑了一声道:“小意思小意思!”

    这队长甄昊,夸得他都不好意思了。

    他怎么敢和人家县令比?

    县令人家是治理国事。

    自己这是写猥琐而毫无营养的刘备文。

    根本不是一个层次的。

    队长甄昊再看张遂,突然觉得,这张遂,简直就是非凡人啊!

    绝对是大才!

    有机会,向管家推荐。

    这张遂要是能够在甄家立稳脚跟,自己这个推荐人,也能混得更好。

    不过,在此之前,还有事情让张遂做。

    队长甄昊一脸期盼而讨好地道:“那什么,张遂,现在能否念来听一遍?”